中国央行官员称跨境互联网券商“非法” 富途和老虎重挫 10/28/2021 中国大型跨境互联网券商股价在美国盘前交易中重挫,因为在北京持续整顿民营企业之际,一位官员质疑这类券商业务的合法性。 据彭博社报道,中国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金融四十人论坛网站发布的文章里说,从业务实质看,跨境互联网券商属在中国境内无照驾驶,属“非法金融活动”,这种定性与资本项目是否完全可兑换无关。 腾讯控股投资的富途在美国盘前交易中一度下挫31%,小米支持的老虎证券跌幅一度达到23%。 中国一直在全面收紧对经济的控制,特别是在整顿约租车应用程序(app)和其他科技巨头等收集消费者数据的公司。富途和老虎证券的业务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它们让数百万中国投资者得以绕过资本管制,在香港和纽约等市场进行离岸股票交易。 《人民日报》本月早些时候在分析文章中称,鉴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于11月1日生效,跨境互联网券商面临违反数据隐私规定的风险并受到关注。文章称,上述两家券商的用户数据有泄露风险,因为它们需要向美国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供特定信息。 孙天琦表示,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跨境互联网券商存量入金账户80%来自中国境内,注册在香港的一家该比例为55%。但他没有点名。 富途创始人李华周四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富途自成为受香港证监会监管的持牌机构以来一直运转良好,没有任何不良监管记录。他补充说,富途在过去一年里筹集了逾150亿港元(25.93亿新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富途的业务运营,该公司资本充足,没有破产问题。 Source 中国央行官员指出跨境互联网券商属非法金融活动 10/28/2021 中国央行官员指出,跨境互联网券商在中国境内属于无照驾驶,属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上周邀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外滩金融峰会全体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孙天琦在演讲中强调,金融牌照有国界,中国境外机构若仅持境外牌照但在境内展业,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据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网站昨天(27日)刊登的演讲稿,孙天琦指出,部分境外证券经营机构在未取得中国境内相关牌照、仅持有境外牌照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平台,主要专门面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证券投资服务,例如美股、港股交易服务,属于“跨境交付”范畴。 孙天琦以不直接点名的方式指出,注册在开曼群岛的A公司存量入金账户80%来自中国境内,注册在香港的B公司为55%。他说:“从业务实质看,跨境互联网券商属在我境内无照驾驶,属非法金融活动。”路透社报道,孙天琦提到的两家公司为老虎证券和富途控股。 中国人民网本月14日曾引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安邦报道,富途、老虎等跨境互联网券商在用户信息安全以及合法化、合规化方面存在风险。 刘安邦说,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对境内投资者数据跨境传输及使用提出了更高的合规性要求。该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可跨境提供的法定要求,包括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经专业机构认证、订立标准合同、按照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协定等条件满足其一。 该法也明确了向投资者本人告知及取得其同意的规则。在监管层面,新法明确了监管部门对于境外的组织、个人存在个人信息处理的违法行为的,可以采取将其列入负面名单,限制或者禁止向其提供个人信息的监管措施。《个人信息保护法》将在11月1日起施行。 Source 诚招美国和加拿大法律服务代理 因公司发展需要,诚招美国和加拿大法律服务代理。 要求: 懂英语、或西班牙语、或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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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滴滴联合创始人柳青向亲信透露她计划辞职 9/20/2021 路透社引述两位消息人士称,中国网约车巨头滴滴出行联合创始人兼总裁柳青已告诉一些亲信,她打算辞职。滴滴在今年6月底在纽约上市后面临着严格的监管审查。 两位消息人士称,最近几周柳青对一些亲信表示,她预计中国政府最终将接管滴滴并委任新的管理层。 其中一位消息人士说,最近几周,柳青告诉几位与她关系密切的公司高管,她计划辞职,并鼓励他们也开始寻找新的机会。 柳青曾在高盛任职,前述高管中包括从高盛一直追随她到滴滴的人。 路透社也引述消息人士称,这几位高管中已有人与业界人士接洽,以寻求工作机会。 滴滴对此回应,公司正在“积极、全面地配合网络安全审查。路透关于管理层变动的传言不实且没有根据”。 Source 中国拟禁拥大量敏感数据的互联网公司赴美上市 8/28/2021 知情人士透露,中国计划提出新规,禁止拥有大量敏感消费者数据的公司赴美国上市。 《华尔街日报》引述知情人士称,最近几周,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官员已经告诉一些公司和国际投资者,新规将禁止拥有大量用户相关数据的互联网公司到国外上市。这些知情人士说,监管机构的官员表示,这些规则针对的是通过VIE架构寻求赴海外上市的公司。 知情人士也说,中国证监会表示,拥有不太敏感数据的公司,如医药行业的公司,仍有可能获得中国监管部门批准赴海外上市。 据报道,为规避外国投资限制,中国大型科技公司采用了复杂的公司架构,通过这些新规中国政府可以加强对这些复杂架构的控制。 包括阿里巴巴、滴滴和腾讯在内的中国科技巨头都使用了这种被称为可变利益实体(VIE)的公司架构来吸引外国资本并在海外上市。 《华尔街日报》引述知情人士称,根据上述新规,中国还将建立一项机制,要求企业赴海外上市必须获得一个跨部门委员会的正式批准,该委员会将于未来几个月成立。 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要求拥有VIE架构的中国民营企业赴美上市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尽管一旦政府要求它们往往会这样做。 上述新规尚未最终敲定。知情人士说,中国证监会计划在第四季度前后实施这些规定,并已要求一些公司在此之前暂缓海外首次公开募股(IPO)。 《华尔街日报》指出,过去20年来,VIE结构对中国企业获取海外资本至关重要,这种结构允许中国公司在境外注册并在美国或香港上市。 VIE允许海外投资者入股中国企业的境外控股公司,这些境外控股公司通常在开曼群岛等地注册,依靠协议来控制(但不拥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中国企业。 知情人士说,新的跨部委委员会将包括来自中国证监会、中国互联网监督部门和其他部委成员。 今年7月,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公司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在此之前,中国政府宣布对最近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展开网络安全审查,包括网约车巨头滴滴。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最近与企业和海外投资者举行的一些会议上,中国证监会官员抱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加强审查赴美上市中国企业的计划,称这种行为过于严厉。中国官员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一些做法加深了两国之间的不信任。 知情人士称,中国官员还在会上抱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没有对他们提出的关于使用审计底稿的一些建议作出答复。审计底稿问题一直是两国证券监管部门之间讨论的核心内容,也引发了滴滴最近的数据安全调查。 …
中国将禁汽车数据处理者违规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 8/20/2021 中国出台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试行规定,禁止汽车数据处理者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10月1日起生效。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20日)介绍,由网信办等五个部门发布的规定将要求汽车数据处理者,如果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他们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 规定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 汽车数据处理者也应当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时,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并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终止收集等具体要求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其他要求。 此外,汽车数据处理者只能在具有增强行车安全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时,才可收集指纹、声纹、人脸、心律等生物识别特征信息。 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这项规定旨在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也在会议上表决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该法将从11月1日起施行。 Source 中国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施行 8/20/2021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早(20日)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报道,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在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方面,也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者,将被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彭博社认为,该法将会是中国约束科技巨头影响力的一把利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上周五(13日)在记者会上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保证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臧铁伟说:“社会各方面对于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新技术新应用高度关注,对相关产品和服务中存在的信息骚扰、‘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反映强烈。” 他称,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包括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应当在充分告知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原文链接>> 中国拟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 8/16/2021 中国计划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作出规制。“大数据杀熟”指的是,同一平台上的同一款产品或服务,对“熟客”的报价可能要比新用户更高。 据新华社报道,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17日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该法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作出规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说:“当前,社会各方面对于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新技术新应用高度关注,对相关产品和服务中存在的信息骚扰、‘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反映强烈。” 草案三审稿规定,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
中国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施行 8/20/2021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早(20日)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报道,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在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方面,也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者,将被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彭博社认为,该法将会是中国约束科技巨头影响力的一把利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上周五(13日)在记者会上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保证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臧铁伟说:“社会各方面对于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新技术新应用高度关注,对相关产品和服务中存在的信息骚扰、‘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反映强烈。” 他称,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包括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应当在充分告知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原文链接>> 中国拟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 8/16/2021 中国计划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作出规制。“大数据杀熟”指的是,同一平台上的同一款产品或服务,对“熟客”的报价可能要比新用户更高。 据新华社报道,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17日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三次审议,该法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作出规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说:“当前,社会各方面对于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新技术新应用高度关注,对相关产品和服务中存在的信息骚扰、‘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反映强烈。” 草案三审稿规定,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草案三审稿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个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予以说明,并有权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此外,草案三审稿还对大型互联网平台和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进行了区分,规定大型互联网平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平台规则。 原文链接>> 报告:中国AI企业数量全球第二 4/19/2021 报告显示,中国AI企业数量全球排名第二,中美两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占绝对竞争优势。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19日发布《2020年全球人工智能产业地图》显示,中国AI企业数量全球排名第二。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魏亮在现场介绍说,2020年,美国人工智能企业占据全球总数38.3%,中国紧随其后,占24.66%。中美两国AI企业数量占据全球半数以上,保持绝对竞争优势。美、中、英、加等名列前10名国家的AI企业数量排名连续四年无明显变化。尽管俄罗斯2020年AI产业迎来发展热潮,但对AI产业整体格局并未产生决定性影响。 魏亮说:“中国人工智能‘先导区’‘试验区’带动作用显著。”中国地方政府在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促进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新路径。其中,北京AI企业数量占据中国30%以上。上海、深圳、济南、青岛、成都等城市也成为区域内人工智能企业最集聚、创新最活跃的城市。 《产业地图》显示,2020年,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人工智能技术发挥着重要作用,资本市场对于人工智能的热度升温,全球AI投资金额基本止跌,中国国内AI投资金额转降为升。全球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达到1565亿美元(2082.98亿新元),同比增长12.3%,但由于疫情影响,增速低于2019年。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规模为434亿美元,同比增长13.75%,超过全球增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