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出生公民权败诉 川普欲重审 期限已过
7/29/2026

支持「出生公民权」的民间团体4月在最高法院前表达意见。(中央社)
川普总统去年上台首日签署的限制「出生公民权」行政命令,6月30日遭到最高法院以6票对3票推翻后,败诉的川普政府可在25天内提交重审申请,此期限已于27日晚间到期,但最高法院的电子案卷并未出现此类申请,显示白宫并未提出重审要求,虽然川普7月8日曾在社媒贴文扬言,「我将立即向最高法院要求重审此案」。
川普当时的贴文还写道:「如果他们不改变这个完全疯狂的决定,这种司法不公将会摧毁美国」。
最高法院规定败诉方可在裁决后25天内申请重审;国家广播公司(NBC)等媒体报导,即便白宫提案重审,重审申请获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最高法院规定,重审申请须得到「多数大法官投票支持,其其中至少一名大法官先前已同意原裁决」,才会获准。川普的重审请求需要五票才能通过,其中至少一票须来自投票否决川普行政命令的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萨多马友(Sonia Sotomayor)、卡根(Elena Kagan)、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或杰克森(Ketanji Brown Jackson),或来自同意多数裁决结果但不同意其理由的卡瓦诺(Brett Kavanaugh)。
法学教授弗拉德克(Stephen Vladeck)指出,自1965年迄今,最高法院从未同意重审已辩论案件裁决。1965年最高法院曾修改其判决,「允许下级法院就最高法院尚未解决的问题进行进一步审理」。更上次最高法院准许重审并推翻先前的裁决,要追溯到1956年。
川普第二任期上任首日颁布的限制出生公民权行政命令,将出生公民权限制在至少需有一位父母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临时访客或非法入境者所生婴儿,出生时不具有公民权。但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管辖者,均为美国公民。」
最高法院6月30日推翻了川普限制出生公民权行政命令。五位大法官认为该命令违宪。卡瓦诺同意多数派裁决结果,但不同意其理由;他认为该命令违反一项联邦法律;该法律措词与公民权条款几乎完全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