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谈《辛丑条约》与国家安全:重温历史,提高警惕

来源:中国新闻网

4/26/2021

 《辛丑条约》与国家安全

  作者:张生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创造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中国奇迹”。当今的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接近世界舞台的中央。

  回顾百年历程,我们走过的道路充满崎岖坎坷。其中,1901年9月,清政府派庆亲王奕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与英法美德意奥日俄八国以及荷、西、比三国签订《辛丑条约》(Austria-Hungary, Belgium, France, Germany, Great Britain, Italy, Japan, Netherland, Russia, Spain,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 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中国彻底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泥沼,于今120年矣。

  两个甲子过去,抚今思昔,令人感喟。再次唱起“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自有其当代意义。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中国主权丧失最多、对国家安全危害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胁迫中国的列强之多、赔款数量之巨、中国战略要地丧失之彻底,前所未有,标志着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的自主权完全丧失,中华民族陷入至暗时刻。

  条约规定,“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东交民巷的各国驻华公使,由此在“国中之国”中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美欧学者共同编写的《剑桥中国晚清史》亦承认:驻北京的外国公使们组成了一个有力的外交使团,其作用超过了清政府而成为太上政府。

八国联军总司令瓦德西率军穿过午门进入紫禁城

  当时的清政府,内不能发展民族经济,解决积贫积弱的困苦,外不能清醒判断世界大势,完全无视中外实力的巨大差异,盲目开战;战场甫一遭遇失败,又翻云覆雨,与列强共同镇压义和团运动,严厉惩处主战官员。《辛丑条约》签订的过程中,中方代表毫无谈判的余地,慈禧等竟讨好说,“念列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无耻地要求签约代表“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清政府沦为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洋人的朝廷”。

  清政府的统治崩溃以后,《辛丑条约》被其后的北洋政府、国民政府接受下来,在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等根本问题上,依旧仰人鼻息,受制于人。甚至到抗日战争发生时,当时的中国政府仍在向日本支付赔款;而列强同时照会中日两国,要求“尊重”其在华“条约利益”。中华民族的肌体上,千百个伤口汩汩流血,整个国家和民族奄奄一息。

  

  为了制服清政府履行条约各款,《辛丑条约》第九款规定:“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处。”列强据此派兵驻守从北京、天津到山海关的铁路沿线各要点,牢牢地遏制住中国国家安全的命脉。

  漫长的驻军,使中国沦为列强炫耀武力、“培养人才”的基地,让旧中国的历届政府无从反抗列强的旨意。比如后来担任美国总统的胡佛,担任美国国务卿的马歇尔等等,都曾带兵驻扎中国。意大利在天津附近驻军,至今留有不少遗迹。当年的法国兵营,则成为中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新址,随时提醒人们中国蒙受的历史屈辱。

  这一驻兵权,更给了明治维新以来一直窥伺中国的军国主义日本绝好的机会。《辛丑条约》签订前4个月,日本政府就以“护侨”、“护路”为名,宣布成立“清国驻屯军”,司令部设于天津海光寺,兵力部署于北京、天津、塘沽、秦皇岛、山海关等地。该军长驻华北,因其司令部设于天津,又被称为“天津驻屯军”。最初列强约定驻军总人数为8200人,其中分配给日本的名额是400人。1912年,日本利用辛亥革命后中国政局动荡,将“清国驻屯军”改称“中国驻屯军”,并将驻屯军数量扩大到数千人。1937年7月7日夜,制造卢沟桥事变的,正是驻丰台的“中国驻屯军”第1联队第3大队。到那时,日本的“中国驻屯军”驻扎北平已有36个年头了。

  卧榻之侧,帝国主义咆哮如雷。

  

  八国联军侵华攻入北京,十一个国家强迫清政府就范,形成一个至今发人深省的场景:几乎所有的西方列强,盘踞在中国。八国联军和《辛丑条约》签订,开创了西方国家抱团欺凌中国、一致对华的先例。他们虽内部矛盾不断,但在对华问题上沆瀣一气。

  《辛丑条约》签订过程中,列强因利益有所不同而表现出尖锐的矛盾分歧,如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等都有瓜分中国领土的想法,李鸿章被视为“亲俄”而曾被拒绝作为代表。后起的美国,刚刚通过美西战争抢占菲律宾,用“海权论”鼻祖马汉的话说,美国实现了地理空间上最大的一次跨越。它主张“门户开放”,获得了英国的支持。最终,列强协商一致,决定维护清政府和慈禧太后尚未失效的统治,这样,以英为首、英法并进的侵华格局最终演变了列强对中国的“共治”局面,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

  《辛丑条约》虽已成为历史陈迹,世界列强因为“帝国主义发展不平衡”的规律,也不断分化。但在中国发展的过程中,依旧多次单独或联手干预。新中国诞生后,以美国为首,包括当年参加八国联军的西方强国,除已被击败者外,又打着“联合国”旗号,前来干预东亚事务,前锋直抵鸭绿江畔,企图扼杀中国革命。

  冷战时期,美国改变占领日本的政策,重新武装日本。其《对日政策纲领》明言:一要重新将日本建设为亚洲大国;二要使日本力量的发挥,符合美国和“自由世界”的利益。日美同盟至今已经深度介入钓鱼岛、东海、台湾乃至南海问题。美国犹嫌不足,为了维护其世界霸主地位,不断在中国周边加强军事部署,强化“五眼联盟”,介入中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领土争端。英法德等国纷纷“回归”南海,已经让人回想八国联军旧事;美日印澳的新盘口,则提示历史惊人相似背后的新格局。

  

  《辛丑条约》规定,“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即白银4.5亿两,本金外,加上利息和地方赔款,赔款总数实际上高达9.8亿余两。此项海关两,“照市价易为金款”。在金贵银贱的时代,中国为此蒙受了巨大的汇兑损失。

  为确保赔款有着落,庚子赔款规定以中国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外国人在中国税务机关中的地位不断加强。孙中山曾深恶痛绝地指陈这些外方人员:“这些流氓,在外国不过是小有手段,都是不能生活;一到中国,不上几年,稍为知道中国内情,便结交官僚,逢迎军阀,一逢迎到了军阀,便无恶不作,就是在不平等条约之中,所没有记载的事,他们都是包办一切,好象小皇帝一样。”汇丰银行等外国银行负责保管税款,“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办理”,不断坐大,控制中国金融。为保障列强控制的中国关税保持稳定偿还赔款,条约还细致地规定:“北河黄浦两水路,均应改善,中国国家亟应拨款相助。”

  庚子赔款使病入膏肓的中国经济严重失血,无法进行必要的建设。而列强,特别是日本,利用这些赔款,不断厚积实力,中国与西方的差距不断拉大。

  《辛丑条约》履行过程中,激起了中国各界的极大愤慨。为平息中国民众怒火,确保长远利益,1906年,美国传教士明恩溥进谒罗斯福总统,提出退还部分庚子赔款。1908年,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将庚子赔款的半数退还给中国用来兴办教育,资助留美学生。此后,英国等国亦有退还之举。退还庚款、资助留学,成为列强强化对华影响的重要手段。尽管如此,据不完全统计,到1938年,旧中国历届政府也累计已支付赔款6.6亿两。

  结语

  大尺度纵观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从秦汉时期主要面临陆地上西北方向的安全威胁,到唐、宋、明时主要面临来自陆地北方、东北方向的安全威胁,到近代以来主要面临来自东北方向海陆并进的安全威胁,国家安全威胁的来源在不断变化,需要我们不断调整国家安全战略。

  公元663年8月,唐朝新罗联军与日本百济联军大战与朝鲜半岛之白江口,日军全军覆没,一战而形成以中国为主导的东亚国际关系格局。1894年,日军大败清军,日本不仅将中国从中日共同影响下的朝鲜驱逐出去,且占据台湾、澎湖,势力伸展至清朝“龙兴之地”的辽东,白江口会战形成的东亚秩序荡然无存。近代中国战略安全,面临新的对手和形势。

  仅仅数年,八国联军沿着京津要道,长驱直入,再次加固东北方向的安全威胁。《辛丑条约》中,列强抓住北京—天津—山海关一线的驻兵权,既是东北方向压力的再次证明,也显示列强控制中国战略要点的取径。此后,日本军国主义全力侵华,先制造“九一八”事变,后发动卢沟桥事变,说明侵略者深知中国要害所在,所谋甚大甚远。如今,美日同盟已经成为中国和平发展的重大外部制约因素。重温历史,提高警惕,当是历史照亮现实的题中应有之意。

  “当代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和发展”。我们要从《辛丑条约》以来120年的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厚积实力,放眼长远,确保中国国家利益和安全,坚定地做世界和平的捍卫者。

  (作者为南京大学历史学院院长、雨花台红色文化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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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辛丑条约》原文

条约简介

《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各国和约 》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起自山东,迅速发展到直隶、天津、北京,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慈禧太后携带光绪皇帝及亲信臣从仓皇出逃西安。清王朝被迫向帝国主义求和。

历史经过

参与八国联军的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俄国都有分割中国领土的想法。而俄国志在用其它条约获得中国的东北的领土。英美则以商业利益为重,希望保持中国门户开放,并对日、俄的野心感到不安。最后达成的协议,没有要求清政府割地,而只要求巨额的赔款。

当时清朝政府内部有建议将首都迁往内地(西安)继续与联军作战的建议。但是当时的清政府实际上已经没有可靠的军队了。义和团已经被战败,山东以南省份的总督们早在义和团期间就已经与外国达成地方上的协议,违抗清政府支持义和团的决定。因此清政府决定签署这个条约来保存自己。

1900年10月,法国率先提出惩治祸首、赔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项要求,作为与清政府谈判的基础。经各国公使多次会议加以补充、修改,12月24日11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同向清廷提出《议和大纲》12条。清政府完全接受。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全权代表清政府,同这11个国家在北京正式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因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而得名)。

协定的正式名称为Austria-Hungary, Belgium, France, Germany, Great Britain, Italy, Japan, Netherland, Russia, Spain,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Final Protocol for the Settlement of the Disturbances of 1900″(中国与十一国关于赔偿1900年动乱的最后协定)。原文是以法文为准。在国际法上,因为中国不承认与各国有正式交战,事件是出于义和团的暴乱。故此辛丑条约只属于一个协定,而并非和平条约。

主要内容及影响

《辛丑条约》共12款,另有19个附件,主要内容有: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造成了严重危害:

一、巨额的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为支付这笔赔款,清政府加紧搜刮人民,使中国人民生活更加贫困,社会经济更加凋敝。

二、在北京设立的“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是帝国主义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使清政府完全处于军队的控制之下,便于侵略者直接派兵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

三、按照条约规定,清朝官吏严厉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帮凶。

四、该设外务部的规定,便于清政府能够按照外国侵略者的意旨实行卖国的外交政策。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从而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的不平等条约。确立了清政府为资本主义列强的忠实走狗的地位,从此,清政府成为资本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它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条约原文

一九零一年九月七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北京。

大清钦命全权大臣便宜行事总理外务部事务和硕庆亲王;

大清钦差全权大臣便宜行事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隶;

总督部堂一等肃毅伯李鸿章;

大德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穆默;

大奥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齐干;

大比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姚士登;

大日钦差驻扎中华全权大臣葛络干;

大美国钦差特办议和事宜全权大臣柔克义;

大法钦差全权大臣驻扎中国京都总理本国事务便宜行事鲍渥;

大英钦差便宜行事全权大臣萨道义;

大义钦差驻扎中华大臣世袭侯爵萨尔瓦葛;

大日本国钦差全权大臣小村寿太郎;

大和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克罗伯;

大俄钦命全权大臣内廷大夫格尔思;

今日会同声明,核定大清国按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当经大清国大皇帝于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降旨全行照允,足适诸国之意妥办(附件一)。

第一款一、大德国钦差男爵克大臣被戕害—事,前于西历本年六月初九日即中历四月二十三日,奉谕旨(附件二)亲派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醇亲王已遵旨于西历本年七月十二日即中历五月二十七日,自北京起程。二、大清国国家业已声明,在遇害该处所竖立铭志之碑,与克大臣品位相配,列叙大清国大皇帝惋惜凶事之旨,书以拉丁、德、汉各文。前于西历本年七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六月初七日,经大清国钦差全权大臣文致太德国钦差全权大臣(附件三)。现于遇害处所建立牌坊一座,足满街衢,已于西历本年六月二十五日即中历五月初十日兴工。

第二款一、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将西历本年二月十三、二十一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年正月初三等日,先后降旨,所定罪名,开列于后(附件四、五、六)。端郡王载漪,辅国公载澜,均定斩监候罪名,又约定如皇上以为应加恩贷其一死,即发往新疆永远监禁,永不减免;庄亲王载勋,都察院左都御史英年,刑部尚书赵舒翘,均定为赐令自尽;山西巡抚毓贤,礼部尚书启秀,刑部左侍郎徐承煜,均定为即行正法,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刚毅,大学士徐桐,前四川总督李秉衡,均已身死,追夺原官,即行革职。又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联元,太常寺卿袁昶,因上年力驳殊悖诸国义法极恶之罪被害,于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奉上谕开复原官,以示昭雪(附件七)。庄亲王载勋已于西历本年二月二十一日即中历正月初三日、英年赵舒翘已于二十四日即六日均自尽。毓贤已于念二日即初四日、启秀徐承煜已于念六日即初八日均正法。又西历本年二月十三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念五日上谕将甘肃提督董福样革职,俟应得罪名,定谳惩办。西历本年四月念九日、六月初三□月□□等日即中历三月十一、四月十七□月□□等日先后降旨,将上年夏间凶惨案内所有承认获咎之各外省官员,分别惩办。二、上谕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附件八)。

第三款因大日本国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害,大清国大皇帝从优荣之典,已于西历本年六月十八日即中历五月初三日降旨简派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大臣,赴大日本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及国家惋惜之意(附件九)。

第四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在于诸国被污渎及挖掘各坟墓建立涤垢雪侮之碑,已与诸国全权大臣合同商定,其碑由各该国使馆督建,并由中国国家付给估算各费银两,京师一带,每处一万两,外省每处五千两。此项银两,业已付清。兹将建碑之坟墓,开列清单附后(附件十)。

第五款大清国国家允定不准将军火暨专为制造军火各种器料运入中国境内,已于西历一千九百一年八月十七日即中历本年七月初四日降旨禁止进口二年。嗣后如诸国以为有仍应续禁之处,亦可降旨将二年之限续展(附件十一)。

第六款上谕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款系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条款内第二款所载之各国各会各人及中国人民之赔偿总数(附件十二)。(甲)此四百五十兆系海关银两,照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如左:海关银一两,即德国三马克零五五,即奥国三克勒尼五九五,即美国圆零七四二,即法国三佛郎克五,即英国三先令,即日本一圆四零七,即荷兰国一弗乐零七九六,即俄国一卢布四一二。俄国卢布,按金平算即十七多理亚四二四。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各章清还(附件十三)。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还本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至一千九百四十年终止。还本各款,应按每届一年付还,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初一日。付还利息,由一千九百零一年七月初一日起算。惟中国国家亦可将所欠首六个月至一千九百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息,展在自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于三年内付还。但所展息款之利,亦应按年四厘付清。又利息每届六个月付给,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二年七月初一日付给。(乙)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办理。如后诸国各派银行董事一名会同将所有由该管之中国官员付给之本利总数收存,分给有干涉者,该银行出付回执。(丙)中国国家将全救保票一纸交驻京诸国钦差领衔手内。此保票以后分作零票,每票上各由中国特派之官员画押。此节以及发票一切事宜,应由以上所述之银行董事各遵本国饬令而行。 (丁)付还保票财源各进款,应每月给银行董事收存。(戊)所定承担保票之财源,开列于后:一、新关各进款,俟前已作为担保之借款各本利付给之后,余剩者又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将所增之数加之。所有向例进口免税各货,除外国运来之米及各杂色粮面并金银以及金银各钱外,均应列入切实值百抽五货内。二、所有常关各进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管理。三、所有盐政各进项,除归还泰西借款一宗外,余剩一并归入,至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诸国现允可行,惟须—二端:一将现在照估价抽收进口各税,凡能改者皆当急速改为按件抽税几何。改办一层如后,以为估算货价之基、应以一千八百九十七、八、九三年卸货时各货牵算价值,乃开除进口及杂费总数之市价。其未改以前,各该税仍照估价征收。二北河黄浦两水路,均应改善,中国国家及应拨款相助。至增税一层,俟此条款画押两个月后,即行开办,除在此画押日期后至迟十日已在途间之货外,概不得免押。

第七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民人,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由行防守,使馆界线于附件之图上标明如后(附件十四):东面之线,系崇文门大街,图上十、十一、十二等字;北面图上系五、六、七、八、九、十等宇之线,西面图上系一、二、三、四、五等宇之线;南面图上系十二、一等字之线,此线循城墙南址随城垛而画。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第八款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

第九款按照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正月十六日即中历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后附之条款,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处。今诸国驻防之处,系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秦王岛、山海关。

第十款大清国国家允定两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述之上谕颁行布告:一、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以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附件十五)。二、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裁明。三、西历本年□月□□日即中历□月□□日上谕,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四、西历本年二月初一日即中历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各省抚督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或再有违约之行,必须立时弹压惩办,否则该管之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亦不得开脱别给奖叙(附件十六)。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境渐次张贴。

第十一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议商,以期妥善简易。按照第六款赔偿事宜,约定中国国家应允襄办改善北河黄浦两水路,其襄办各节如左: 一、北河改善河道,在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会同中国国家所兴各工,尽由诸国派员兴修。一俟治理天津事务交还之后,即可由中国国家派员与诸国所派之员会办,中国国家应付海关银每年六万以养其工。一、现设立黄浦河道局经管整理改善水道各工所,派该局各员,均代中国及诸国保守在沪所有通商之利益。预估后二十年,该局各工及经管各费应每年支用海关银四十六万两,此数平分,半由中国国家付给,半由外国各干涉者出资。该局员差并权责进款之详细各节,皆于后附文件内列明(附件十七)

第十二款西历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即中国六月初九日降旨,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此上谕内已简派外务部各王大臣矣(附件十八)。且变通诸国钦差大臣觐见礼节,均已商定由中国全权大臣屡次照会在案。此照会在后附之节略内述明(附件十九)。

兹特为议明以上所述各语,及后附诸国全权大臣所复之文牍,均系以法文为凭。大清国国家既如此按以上所述,西历一千九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即中历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初一日,文内各款,足适诸国之意妥办,则中国愿将一千九百年夏间变乱所生之局势完结,诸国亦照允随行。是以诸国全权大臣奉各本国政府之命代为声明,除第七款所述之防守使馆兵队外,诸国兵队即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月□□日全由京城撤退。并除第九款所述各处外,亦于西历一千九百零一年□月□□日即中历□□年月□□日由直隶省撤退。今将以上条款缮定同文十二份,均由诸国全权大臣画押,诸国全权大臣各存一份,中国全权大臣收存一份

附件一,光绪帝批准签署条约的圣旨。

附件二,光绪帝派醇亲王载沣赴德的旨意。

附件三,光绪帝命令为被杀德使建碑的旨意。

附件四,光绪帝命令惩办亲王载勋等皇亲的旨意。

附件五,光绪帝命令惩办启秀等大臣的旨意。

附件六,光绪帝命令加重上述惩罚的旨意。

附件七,光绪帝命令徐用仪等复职的旨意。

附件八,光绪帝命令在一些外国人被杀的县五年内不进行科举考试的旨意。

附件九,光绪帝命令那桐着赴日道歉的旨意。

附件十,被损外国坟墓单。

附件十一,光绪帝命令禁止进口军火的旨意。

附件十二,中国对各国承认战争赔偿的照会。

附件十三,同上。

附件十四,使馆区界线。

附件十五,光绪帝禁止抗外行动的旨意。

附件十六,同上。

附件十七,中国改善水路河道的计划。

附件十八,光绪帝设立黄浦河道局的旨意。

附件十九,中国对各国就设立外务部的照会。

第六款之赔款称庚子赔款。1900年乃中历庚子年。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这种危机感促成了人们的觉醒,救亡图存成了当时最紧迫的要求。1898年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运动失败了,1900年又爆发了以农民为主体的轰轰烈烈的反帝爱国的义和团运动。义和团运动起自山东,迅速发展到直隶、天津、北京,引起帝国主义列强的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慈禧太后携带光绪皇帝及亲信臣从仓皇出逃西安。清王朝被迫向帝国主义求和。

1900年10月,法国率先提出惩治祸首、赔款、拆除大沽炮台等六项要求,作为与清政府谈判的基础。经各国公使多次会议加以补充、修改,12月24日11国(八国之外加上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共同向清廷提出《议和大纲》12条。清政府完全接受。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奕劻、李鸿章全权代表清政府,同这11个国家在北京正式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因这一年是农历辛丑年而得名)。

特点

第一、惩罚对象主要是中国人民。

列强要求赔款4亿5千万两,当时中国人口4亿5千万,用意是要每个中国人都要向他们交1两白银的“罚金”,借此惩罚、侮辱所有的中国人;发生过反帝斗争的城镇,一律停止科考五年。

第二、没有割地等相关条款。

帝国主义很想瓜分中国,而清政府的腐朽至极也是实行瓜分的有利时机,但由于帝国主义各国矛盾错综复杂,更由于中国人民的英勇反抗,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对中国领土的割占要求。

第三、既维护清政府的反动统治,又加以严格控制。

此条约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但丝毫未涉及处置慈禧太后。相反,继续推行“以华治华”的策略,确立清政府继续充当他们在华的代理人。

第四、使中国长期陷入被动状态

此条约中白银4.5亿两的数字已然天价,中国显然不可能一次性还清,所以,这些银两总共分39年才还清,本息共计9.8亿两白银,翻了一倍多,也使得中国在后来的几十年中的经济跌入低谷。

为了使清政府完全成为“洋人的朝廷”,又从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辛丑条约》规定,以海关税及盐税作为偿还赔款之用,但这两项税收为清朝政府最主要的一项财政收入。控制海关就基本上能够左右中国财政。列强在北京强行划定的“使馆区”,由各国派兵保护。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成了清朝的太上皇。将大沽炮台和从大沽到北京的沿线炮台“一律削平”。准许各国派兵驻扎在北京和山海关铁路沿线12个战略要地。随时对清政府进行军事控制。这样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都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

《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给中国带来了严重危害。列强勒索的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使馆区,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使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的“工具”。《辛丑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

影响

辛丑条约的影响:《辛丑条约》是列强加给中国的空前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列强勒索了巨额赔款,加剧了中国的贫困和经济衰败;外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中国的战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设置特殊性质的使馆区(租界),以武力为后盾的公使团,开始凌驾于清政府之上,对政府发号施令;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这个条约的订立,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完全形成也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代理人。同时中国的先进分子也开始放弃对清政府所报有的幻想,以“驱除鞑虏”为目标的资产阶级革命开始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展开。

辛丑条约中国实际支付的赔款数额

《辛丑条约》中的所涉及的赔款,因为是针对1900年(庚子年)的义和团运动而规定,所以也叫庚子赔款。赔款按中国当时人口计算,每人一两,共计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计高达9.82多亿两,各省”地方赔款”还有0.2亿两以上。因此,总数达白银10亿两以上。这笔巨款相当于清政府财政收入的12倍。各国要求赔款的数目如下:俄国130371120两、德国90070515两、法国70878240、英国50620545两、日本34793100两、美国32939055两、意大利32939055两、比利时8484345两、奥地利4003920两、荷兰782100两,其余的43万余两由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挪威等国分享。年息4厘,分39年还清,利息共500003000两。本息合计900008000两,以海关税、盐税担保。

条约签字以后,清政府按期给列强赔款。但到1904年以后,银价下跌,而庚子赔款是按银价算的,于是,列国在1905年7月2日,强迫清政府将庚子赔款改为金货债务,并将已经用银偿付的赔款按金价折算,补偿了约8000000两。

这笔巨款还款方法大约有以下三种形式:

1.债券:由清政府发出五种债券,按分摊数额交给各国收执,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为担保。帝国主义遂将各通商口岸50里内的常关税也划归外国人管理的海关税务司管理。

2.额外款:”镑亏借款”。《辛丑条约》规定,赔款数目虽按银两计算,因帝国主义国家的货币用金,还须按照白银市价折合为金币,这样亏损很大,这种亏损称为”镑亏”(以英国货币金镑为代表)。清政府为筹付这笔额外支出,1905年4月又向汇丰银行订借英金一百万镑,借款利息五厘,期限20年。

3.庚款办学: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帝国主义国家利用”庚子赔款”对中国进行精神、文化侵略的重要活动之一。在中国从事传教、经商30余年的史密斯,曾于1906年向美国总统建议”退还庚款”来培植中国学生。190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用”退还庚款”来教育中国学生的提案,1909年付诸实施。从1923年起英、法、意、比、荷各帝国主义国家也竞相效仿,用此款办起了大、中、小学,甚至幼儿园。

这笔巨款到底还完了没有?

没有还完,主要原因有:

1.一战影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加入协约国参战,作为战胜国,停止对战败的德、奥赔款支付;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部分的庚款余额,苏俄亦在1920年宣布放弃;美、英、日、荷四国部分的庚款余额则改订偿付办法。

2.抗日战争影响: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中国停止对日赔款。随着日本侵略中国的加剧,英美等帝国主义国家与日本在中国的既得利益冲突尖锐化,中国也无力赔款。于是英、美等国于1938年纷纷停止”庚子赔款”。至此,中国共赔款白银已近6.532亿两,折合银元近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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