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红绿灯被吐槽不科学,读秒被取消?真相并非如此




新版红绿灯被吐槽不科学,读秒被取消?真相并非如此

凤凰网

8/21/2022

最近几天新版红绿灯被吐槽一事又上了热搜,设计者昨天在直播中甚至被骂下线,可见大家对这个新国标红绿灯的不满,特别是很多人认为新国标中取消了红绿灯读秒倒计时的设计,让人更看不懂了。

那新国标的红绿灯设计真的是如大家说的那样不堪吗?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微博用户@北京交通大作战今天上午做了科普,指出现在的很多报道中都是虚构、炒作的,这种报道从2017年传播到了现在。



首先,这个新国标红绿灯不是这两年才有的,现行的信号灯国标是GB14886-2016,已经实行6年。信号灯的排布方式从2006年国标到现在根本没有任何明显变化。

其次,针对热议较多的取消计时的设计,这也是编造出来的,该博主指出历代国标中均未提到倒计时的问题,也就谈不上取消倒计时。

倒计时依据的国标是GA/T508-2014,也就是说,是否安装倒计时是各个城市自己选的。



还有就是新国标信号灯的熄灭等问题,北京交通大作战指出这个情况极少出现,在实际使用中大多选择直接不安装对应的信号灯。

就算信号灯熄灭,你也很难看清楚灭着的灯具体是哪个方向的,直接按照圆饼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即可。

总的来说,国标红绿灯统一了红绿灯制式,改变了之前各地在城市建设中胡乱使用红绿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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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媒体调查公摊面积是否取消之争

8/16/2022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

山东省青岛市市民李黎(化名)原本应该在去年开开心心收房,却被公摊面积带来的问题困住了。维权一年多来,她始终想不通:“怎么一公摊,把我一半的房子都摊出去了呢?”

李黎的困惑在很多购房者心中都存在。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公众对于购房时需要承担公摊面积费用多有诟病,认为公摊面积的存在给购房人一种要为不属于自己的公共空间买单的不适感。同时,普通购房人很难准确计算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大小,只能被动地从开发商等处了解信息,让不少人担心存在“消费暗区”,比如公摊面积被包含在总面积内,意味着后续的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同样包含了公摊部分的费用。

在这样的背景下,近年来一种声音甚嚣尘上——取消公摊面积制度。那么,公摊面积制度的存在依据是什么?目前形势下是否能够取消?是否有可替代或进一步完善的方案?围绕这些问题,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外墙一半计入套内

购房者被术语绕晕

2018年4月,李黎全款购入青岛市某小区一套总面积为110.25平方米的住宅。买房时,本就是建筑行业从业者的李黎对公摊面积格外关注,反复向销售人员咨询了关于公摊面积的一些问题。

据李黎回忆,当时销售人员告诉她,因为小区楼栋属于超高层建筑,达到55层,考虑到避难层、电梯高度等因素,公摊面积占比会达到31%,但实际收房时可能比这个数值小。

李黎向记者出示的购房合同内容显示:总价值120余万元的110.25平方米的套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75.24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35.01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约31.8%。

然而,2021年9月,准备收房的李黎傻眼了:推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超厚的墙壁、逼仄的空间、3间小得可怜的卧室。她找验房师测量后发现,实际套内仅有61平方米左右,3间卧室没有一间超过9平方米,主卧甚至无法放下双人床。

李黎后续向售房方询问得知,从合同上显示的套内面积75平方米到她实际测量的61平方米,差值主要体现在墙体的厚度上,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将近1米的外墙,有一半的面积算作业主的套内建筑面积。但是开发商销售时没有说明,而且在销售时有意混淆‘公摊’‘公摊系数’‘公摊率’‘套内建筑面积’等概念,各种专业术语堆砌起来,直接就被绕晕了,根本没想到实际到手的套内面积这么小。”

直到依法维权时,李黎才得到“官方”口径——小区房屋的公摊面积占比是46%。“这就意味着我们花了上百万元买到手的房子,实际上将近一半都不是自己住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这个情况,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购买。”李黎说。

和李黎同小区的姚女士购入一套复式上下楼16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到手的套内面积只有90平方米左右。

“难道我们就只能认栽吗?”李黎说,为公摊面积花的钱不只是买房时,之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等都要继续买单,这些“消费暗区”的存在让人很不满。



公摊面积由来已久

已成购房顾虑之一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

早在1995年12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就规定,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2001年6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再次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那么,到底什么是公摊面积?其因何而存在?

据河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观韬中茂(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红艺介绍,公摊面积制度源于中国香港。为了扩大市场,降低购房门槛,香港房地产商依照“公共契约”的模式,把整栋大楼的土地和全部的产权以建筑面积的方式,按比例分配给了所有的住户,购房者购买的是建筑面积。扣除电梯井、大堂、楼梯间、共用墙体等占地面积,剩余的才是购房者套内使用面积,公摊制度由此而来。

“根据相关规定,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我们买的房屋无法孤零零存在,而是要使用整个楼的公共区域如楼梯、大厅、电梯井等,这些面积加起来分摊到每个购房人身上,就是公摊面积。”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丽娜说。

记者近日采访多名房屋中介、购房者后发现,公摊面积已经成为房屋买卖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今年准备在北京买房的张力,一个月内看了80多套房,从最初对公摊面积不怎么了解,到现在已经把公摊面积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张力结合自己的看房经历总结道,2000年是个分界点,2000年以前的老房子尤其是公房,公摊率要低一些,基本可以保持在15%至20%,而2000年以后的商品房,公摊率达到25%甚至30%。

他曾看了一套1993年建成的房子,建筑面积55平方米,套内面积46平方米;而另一套2004年的房子,建筑面积63平方米,套内面积却只有45平方米。

“花那么多钱买的房子,可能有将近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钱都落不到自己的房子上,我很难接受。”张力说。

来自北京市海淀区的戴女士提出,除非是完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否则公摊面积占比超过20%的房子,她绝对不会考虑,因为“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被看不见摸不着的公摊分走了”。

在山西省太原市从事房屋中介的王初原也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意公摊面积的数值和占比率。“不少购房者对公摊面积有严格要求,必须低于某个范围,否则不管房子再好,他们也不会接受。甚至有人根本不认公摊面积,认为房子多大面积就应该是多大,实际收房时发现面积不够就认为是我们欺骗了消费者。”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告诉记者,公摊面积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对其收费并无不合理之处,并且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可能也不愿意共有部分(所有权)继续留在开发商手里。但是,把公摊面积算入总计价面积,确实会给购房者带来困惑。

“为了避免这种困惑,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套计价,这种是在总价里包括了公摊面积的费用;一种是按套内面积计价,不包括公摊面积的费用,单独告知此类费用,但是最后的总价二者不应该有差异,因为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这两种的区分只在于哪一种能够更有效率地把相关信息告知消费者。”楼建波说,如果这两个价格不一样,开发商就涉嫌欺诈,“问题不在于公摊本身,而在于要统一计价方式”。



事关小区业主权利

实践中易引发争议

在王初原看来,客户买房子,自然希望自己买的房子大点,公摊小点。而且商品房公摊较小的开发商,也会以此为营销噱头,吸引更多购房者前来购买。“大家更愿意买公摊小的房子。这是站在客户出钱买房的角度看的,而对于开发商而言,如何缩小公摊面积呢?比如缩减楼道宽度,采用较小的电梯间,没有宽敞的门厅,一梯多户等,但是这势必会降低业主的居住舒适性。”

据孟丽娜介绍,现行规定对于公摊面积大小没有比例限制。房屋公摊面积的大小,一般与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是否合理以及房屋的配套设施多少有关。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至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至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至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孟丽娜说。

在孟丽娜看来,在建筑面积确定的情况下,公摊面积小意味着购房人买房更加经济实用。但并不是公摊面积越小越好,因为公摊面积太小,小区整体舒适度会降低,很多的低公摊都是以牺牲小区品质为代价的。公摊面积大的小区大多是高品质楼盘,公摊面积越大可能意味着电梯更宽敞、公共区域更广,整个小区也上档次。

公摊面积除了可能影响舒适度、购房时增加支出以外,后续入住后其存在同样与业主利益息息相关。

王初原介绍说,以太原为例,房屋成交时,合同上的成交价是以包含公摊的总面积计算,而房屋总面积会直接影响物业费、采暖费等的计算。业主在购买房屋时承担的公摊面积费用,包含门厅、过道、电梯以及外墙一半的厚度,但在实际中,业主很难因为承担了公摊面积的费用而对这些地方主张权利。

在孟丽娜看来,一直以来,公摊面积被包含在物业费、暖气费、精装费用内,一定程度上给购房人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如公摊面积是不是加装暖气,房地产开发企业说了算,购房人无从知晓,造成了信息不对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因此,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由分摊的购房人共有。实践中,如发生权属不清的问题,可由相关共有人或委托业主委员会结合规划图纸、分摊部位约定等,及时主张共有权。”孟丽娜说。

在何红艺看来,现实中公摊面积的存在导致维权难的情况,主要涉及业主如何实现共有权利的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而业主之间难以达成合意,是造成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

她还提到,实践中还存在利用公摊部分营利的情况,如公摊面积上设置广告、车位等带来的营利收入,如何分配的问题。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但在现实中,施行情况并不理想。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常务理事、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华则提出,今后如果开征房产税,公摊面积制度可能面临更大的质疑。



取消公摊尚有难度

亟须完善相关规定

争议之下,“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越来越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提议“取消公摊”,认为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作为深受其害的购房者,李黎直言,公摊面积制度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这是一种不透明的消费。消费者一旦出现关于公摊的纠纷时很难通过实测手段来确定交房时的准确公摊,主要是“公共部位面积”很难测算。她支持取消公摊制度,“即使房子单价上涨了,我也希望能够明明白白消费,买了一平方米,就能有一平方米的生活空间”。

那么,取消公摊面积制度当下具备可行性吗?

在孟丽娜看来,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现阶段不具有可行性。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因此,商品房无论是按照何种方式销售,均应体现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即便按套销售,也仍然存在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客观存在,必然要由部分或全体购房人分摊。

“一律取消公摊面积,入住后对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均是现实问题,如果购房人个人无力管理,则将影响小区的整体品质及全体业主的权益。”孟丽娜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同样认为当下取消公摊面积不具有可行性。房改后,我国的住房面积计量、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发放都是以建筑面积为单位的。房价、物业费、暖气费等也都是以建筑面积计量的,如果取消公摊面积,以使用面积计量,会给计价标准带来混乱。每平方米的房价、物业费、暖气费会有所上涨,反而会引起另一种误会,以为涨价了。

在包华看来,取消公摊并不难,但用什么替代公摊是需要慎重考虑的。目前,测绘报告中没有房屋使用面积的数据,如希望用使用面积作为计价、计费、计税的依据,就需要对已有房屋补测该数据。“姑且不论是否有足够的人手完成这项工作,仅就已经装修、改造的房屋如何认定使用面积就是一件非常复杂和棘手的事情。”

记者注意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曾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的产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

“重庆市的先行做法意味着取消公摊面积制度其实有可行性,基于舒适度和套内面积综合考量,开发商可以将成本分摊入套内面积,在后期不应再计算。”何红艺说。

多名受访专家认为,在是否应该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的问题上暂时难以达成统一,但目前可以从政策层面对公摊面积制度进行完善。

针对目前公摊面积制度存在的问题,孟丽娜建议完善相关测绘规范,对公摊比例出台指导意见,要求测绘单位提高测绘成果质量,畅通错误追究机制。在售房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公开测绘结果,将分摊原则、分摊部位等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必要时测绘单位也可以接受购房人的咨询,减少因分摊面积问题产生购房争议。同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一步完善相关约定,明确约定分摊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从而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公众之所以对此格外关心,不仅因为面积代表生活是否便利,更代表财产权益的份额和金额。”包华建议,房屋买卖按使用面积计价,或按套总价交易,不按面积单价交易,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公摊面积制度引发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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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热得有多离谱?高温排行榜42℃起

8/14/2022

热!热!热!这个夏天已经热出了新高度。

今年入夏以来,我国高温天数多、覆盖范围广、多地最高气温破历史极值。8月14日06时,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高温红色预警,预计湖南等地最高气温将有35~39℃,浙江大部、重庆中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可达40℃以上。

中央气象台的数据显示,南方地区40℃以上的站点连成片,四川、湖北、陕西、江苏、安徽、浙江、重庆等地共55个国家站气温达到或突破历史极值。在互联网上,几乎全民都在讨论今年夏天有多热,“一只老鹰在南京中暑坠江”“合肥一辆宝马车门把手被晒化了”等新闻已经屡见不鲜,最新一则新闻是,全国高温排行榜前十的门槛已经提高到了42℃。

一只老鹰在南京中暑坠江

东北来的生猪运到南方热中暑了

近日,安徽芜湖消防收到了特殊的求救电话,一辆从东北驶来的货车满载150头生猪,途径芜湖路段被高温暴晒中暑,由于司机一直未找到补水点,无奈报警求助。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车上的“二师兄”们个个无精打采,有的耷拉着头,呼吸急促,有的瘫倒在车上,微闭双眼。依据现场情况,消防员立即向货车洒水,为“二师兄”“消暑降温”,经过近10分钟的“淋浴”,“二师兄”们才活跃了起来。

合肥一辆宝马车门把手被晒化了

近日,合肥持续高温,市民郑女士上车时意外发现自家的宝马轿车门把手竟然被“烤化”了,流出了粘稠的黑色胶状物体。郑女士表示,该车内饰均为原装。她跟当初购买汽车的合肥宝利丰联系,被告知 “6年以上的老款宝马车好多都出现这个问题。”但郑女士的车已过质保期,维修需自行付费,单个把手的价格是四百多元。无奈,郑女士只能先行将门把手“包扎”起来。。

乐山大佛热到不能抱佛脚了

8月14日,乐山市气象台连续7天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受高温天气影响,为确保乐山大佛景区游览安全,四川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于2022年8月14日14:00-18:00暂停开放游江项目、暂停开放游山下佛脚游览区域,其余游览区域正常开放。



全国高温排行榜门槛提高到42℃

中央气象台13日8时发布消息称,过去一天,南方高温天气备受瞩目,四川东部、重庆西南部和北部、陕西东南部、湖北西部、安徽东南部、江苏南部、浙江中北部等局地41~43℃,湖北竹山局地44.3℃。据中国气象局官网发布的今日高温实况排行榜显示,截至13日18时,高温榜前十名的最高温度均已突破42.7℃,其中最高的湖北竹山达到44.6℃。

南方为何这么热?还要热多久?

今年高温强度或为1961年来最强

今年夏天南方为何这么热?还要热多久?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陈涛表示:“高温天气比较强的主要原因,还是跟大气环流一些比较异常的变化有关系。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稳定地控制咱们国家从四川盆地到长江中下游这一带地区,大气是以下沉气流为主,整体上以晴热天气为主,近地面的这种加热是比较明显,容易造成这种比较大范围的高温天气。”

未来高温天气走势如何?中央气象台预计,未来一周,江汉、江淮、江南及四川盆地等地大范围高温天气仍将持续,四川东部、重庆、湖北、安徽南部及江苏南部、浙江、湖南北部等地的最高气温可达40℃以上。

陈涛介绍:“在未来一到两周左右,咱们国家南方地区的大范围高温天气仍将持续,18号前后这种高温天气可能是略有缓解,但是后期这种高温天气将会重新发展。”

另据国家气候中心首席预报员陈丽娟介绍,今年6月以来出现的罕见高温天气,有可能达到1961年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最强的一次高温事件。目前,区域性高温持续时间还没有超过2013年。陈丽娟介绍,今年南方的高温过程出现时间较往年偏早,持续时间长,预计结束时间也会偏晚,这种特征和气候变化大背景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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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一餐厅发现恐龙足迹 为白垩纪早期雷龙留下

环球时报

7/17/2022

四川乐山的欧先生在餐厅用餐,无意间看到院子里的几个坑凹有些奇特。经专家团队考察研究,确定了这是白垩纪早期雷龙足迹,该足迹点距乐山大佛仅5公里。

7月16日,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导师邢立达副教授与自贡恐龙博物馆彭光照研究馆员等组成的专家团队,在四川省乐山市园艺森林餐厅恐龙足迹点进行了考察研究,确定了这是一处白垩纪夹关组恐龙遗址,层面上发现有雷龙足迹,该足迹点距离著名的乐山大佛仅5公里。有意思的是,这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在餐厅发现的恐龙足迹。

封面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是一个幽静的小院坝,不注意的话,只发现地面有几个不起眼的水坑,其中一处莲花开得正艳。餐厅负责人朱敏女士安排人将坑中的积水排干,一行足迹立刻显现出来。

据这组恐龙足迹发现者欧鸿涛先生介绍,7月10日,他在餐厅用餐,无意间看到院子里的几个坑凹有些奇特。欧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经常接触到石材,对有关古生物的书籍、新闻尤为关注。他仔细观察后发现,这很有可能是恐龙足迹。当晚,他通过微博,联系上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邢立达副教授。



在足迹点,邢立达与彭光照等组成的专家团队对足迹点进行了仔细研究测量,并对足迹进行了无人机拍摄以及3D扫描。经研究认定,这批足迹为白垩纪早期夹关组的雷龙足迹,十余个足迹组成了两道行迹。

邢立达副教授表示,本次发现的意义在于首次在乐山城区发现恐龙足迹化石,这是两只体长约八米的蜥脚类恐龙留下的两道行迹,他们在距今约一亿年前的古乐山干旱环境的河流边活动,留下足迹。这套沉积物,也是日后乐山大佛的基础。

这次发现为该地区白垩纪早期的古环境、古生态增加了新的信息,也为日后在乐山地区找到更多的恐龙记录打下坚实基础。专家团队建议餐厅对足迹就地妥善保护,也希望这处恐龙足迹成为乐山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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